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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滁州市扬子路与菱溪路交叉口东南侧220米一层扬子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见详情 安徽 滁州市
原文链接
地区
安徽 滁州市
类型
中标结果
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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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12
截止时间
中标结果
招标人
未提供

正文原文

项目编号:czlycq202602-003 安徽泓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 委托,于 202 6 年 2 月 12 日发布竞价公告,对 滁州市扬子路与菱溪路交叉口东南侧 220米一层扬子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竞价, 202 6 年 2 月 25 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成交人:安徽扬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价:每年贰佰肆拾伍万叁仟元整 ( 2453000.00元/年 ) , 租赁期为 3年,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故总价为:三年柒佰叁拾伍万玖仟元整(7359000.00元/三年) 公示期:202 6 年 2 月 25 日 —202 6 年 2 月 28 日 招租方 联系人:薛主任 联系电话:18655023450 竞价人认为中标 (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3119900。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 。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 单位: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安徽泓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6 年 2 月 25 日 窗体底端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安徽泓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6/02/25 15:14:51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9分36秒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2/25 15:49:11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5分20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9分36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5分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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