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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南片3个法庭办公点和张江新大楼物业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剩余11天 上海
原文链接
地区
上海
类型
招标公告
当前状态
剩余11天
发布时间
2026-03-30
预算
7996285.20元
截止时间
2026-04-20 14:30
招标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正文原文

项目概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南片3个法庭办公点和张江新大楼物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60303185881-00325946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南片3个法庭办公点和张江新大楼物业服务 预算编号:0026-00022442, 0026-00022446 预算金额(元):7996285.20元 ( 国库资金:7996285.2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包1-4738988.59元,包2-3257296.60元 采购需求:标项一 包名称:南片3个法庭办公点物业服务 数量:4 预算金额(元):4738988.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建筑物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保安,保洁,收发服务,档案管理等内容 标项二 包名称:张江新大楼物业服务 数量:4 预算金额(元):3257296.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建筑物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保安,保洁,会议服务,收发服务,档案管理等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各包件: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次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第1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第2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0日 至 2026年04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4:3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联系方式:021-6854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35968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俊宇 电 话:021-35968044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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