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216 120 / 139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 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 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 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 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