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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沈阳市例行环境监测成本项目(2026)环境监测社会三方采购结果公告

见详情 辽宁 沈阳市
原文链接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类型
中标结果
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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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02
截止时间
中标结果
招标人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正文原文

项目编号:JH26-210100-01359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例行环境监测成本项目(2026)环境监测社会三方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经开区和沈河区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天星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浑南区文溯街16-6号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68.5(%) 评审总得分: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经开区和沈河区环境监测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例行环境监测成本项目(2026)环境监测社会三方采购(包组1)(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需求: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完成各区县(市)年度例行环境监测(河流断面监测、水库水质监测、饮用水源地监测、河流排污口监测、噪声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土壤监测、加油站监测等)、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等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符合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6、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附现场采样照片)、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甲方随机抽查。 7、至少保证提供给每区1辆监测车辆、1组监测队伍,用于样品采集,车辆租赁和自有均可。8、中标单位因故无法履约时,监测任务优先由005包中标单位承担。 服务要求:保密要求:本项目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档案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及其它目的使用,由投标人泄露造成的责任均由中标投标人承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通过履约验收,达到项目预期效果。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 采购人员)名单:王峰源、王锶铭、王秋明、王慷(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经开区和沈河区环境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人收取,每包组不足3500元按3500元收取。取费基准值为每包组预算金额,每包组具体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服务招标收取1.0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643.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024-24856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024-25290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斯文、张婷、杨佳、张维佳 电 话:024-25290088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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