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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永定区数字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投资运营

剩余27天 福建 龙岩市
原文链接
地区
福建 龙岩市
类型
招标公告
当前状态
剩余27天
发布时间
2026-04-03
预算
195080900元
截止时间
2026-05-06 08:30:00
招标人
福建省强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正文原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定区数字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资运营 已由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 2026﹞F03011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强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强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 195080900 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工业园文秀园区 ; 2.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丙类厂房(含机加、装配车间 18750平方米,黏土砂车间18750平方米,树脂砂车间28450平方米,动力车间7150平方米)、仓库(1250平方米)、综合办公大楼(4450平方米)、员工宿舍(7770平方米)、倒班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及门卫室面积150平方米等基础建筑配套设施。 相关指标:厂房均单层,最大跨度 2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8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7320平方米。 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 19508.0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4085.97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投资、运营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综合服务,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投资运营一体化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本项目经批复的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设计指导、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设计纲要,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文件,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概算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涉及到各专项方案、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细化拆分,以及各专项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幕墙、栏杆、智能化、精装修、景观、标识标牌等),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红线之内,设计时应考虑到与本项目的给水、 供电、污水、雨水、网络、监控、有线电视、消防、天然气等与本项目的互联互通连接,以及防洪排涝、绿化隔离修复等必要的红线范围外的工程,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全部使用功能。 设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大门、围墙、挡土墙、降水、箱涵、污水处理设备、充电桩、门卫室、绿化、道路、景观、路灯、夜景、水电管网(含必要的红线范围外的管线接驳)】等,其中建筑安装包括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综合管线、强弱电、人防、节能、环境等专业工程设计(含门窗专项设计、幕墙专项设计、公共区域装修、智能化、通信、 防雷、供配电、照明、抗震支架、网络系统、监控系统、标识标牌、日照分析专项报告等本工程施工和验收需要的所有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2)绿色建筑设计;3)基坑支护设计;4)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调整优化;5)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任务。具体设计范围及内容根据实际入驻招商企业情况,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 ②施工:本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构筑物及管线拆除工程、现有场地的土地平整清表、临时围墙、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信、暖通、消防(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综合管线、强弱电、绿建节能、建筑外立面的夜景亮化、抗震支架、室外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大门、 防静电机房、围墙、箱涵、污水处理设备、门卫室、绿化、道路、景观、路灯、夜景、永久水电管网(含必要的红线范围外的管线接驳)、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等所有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包括燃气工程),竣工图绘制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具体施工范围根据实际入驻招商企业情况,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审批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 ③采购: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含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等)。 ④投资合作:本项目投资合作包括两部分:1)项目后续投资,中标人参与本项目后续投资工作,投资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其中,投资范围应在本项目范围内,投资内容主要为厂房二次装修、生产设备及配套生产线和主要生产材料的投资。投资方案应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投资金额以第三方审计为准。2)资产收购。具体详见投资合作协议。 ⑤运营:本项目运营包括两部分内容:1)厂房承租,进入运营期后中标人承包租赁本项目全部资产和设施,并向招标人缴纳经营性资产使用费。2)自主经营,中标人应自行生产经营本项目,生产经营内容、类别及合作期内年产值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合作期为 20年,其中包含3年建设期,17年运营期。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 为 工程建设周期 36个月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及审核工作,预算由业主单位编制进行送审工作 ; 2.6 标段划分(如有):不划分标段 ; 2.7 质量要求:( 1)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招标人及施工要求。 ( 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未失效部分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规定的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 (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求。 ( 4)投资、运营要求:详见《投资合作协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不要求) 。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不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4 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联合体中负责设计或施工的一方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C类 。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04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05-06 08:30:00 通过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longyan.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5 月6日8时30分00秒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5-06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longyan.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强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沿河中路 66号1幢办公大楼 , 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0597-5821818 , 传真:/ 联 系 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 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5室 , 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0591-28059638、18950855033 , 传真:/ 联 系 人:王理捷、赖芳芳 网 址:https://ggzy.longyan.gov.cn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金凤大街 25号 联系电话:0597-58329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 地 址:龙岩市永定区下坑广电大楼 7楼 联系电话:0597-593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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