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总金额 元 ):¥ 3,682,000.00 海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 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亚市吉阳区农业农村局 乙方:海南联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HNMQ-SY-2025-18-1 的 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中和小组农业种植基地项目 二次 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 目 ”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