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该公告来自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公开公告栏目。 原站详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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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 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及施工有效资质:2.3.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2.3.2施工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 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2.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1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1)须具备有效的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 专业)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截止 前,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 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项 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1:类似工程业绩指通信机房或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超算、智算等数据中心业绩),所涉及的 项目建设内容中,至少包含电气专业(含电源专业)、暖通专业、消防专业其中两项;机房工艺装 修专业、弱电智能化专业其中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担任职务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 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2: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金额 、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等有 效证明材料; 注3: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并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所附截图必须 包括相关查询网页地址栏,否则该发票无效。 2.4.3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施工任务 的单位提供。 2.4.4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下列注册资格证书之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 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4.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 主管部门核发)。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 。 2.5企业业绩要求:2.5.1设计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 100万元及以上设计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合同金额)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需证明该单位在总承包 项目中负责设计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5.2施工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机 电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需证明该单位在总承包项目中负责机电施工工作),若为 联合体,需由负责机电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1:以上两项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通信机房或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超算、智算等数据中心业绩 );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中,至少包含电气专业(含电源专业)、暖通专业、消防专业其中两项 ;机房工艺装修专业、弱电智能化专业其中一项; 注2:以上两项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金额、合 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 注3:以上两项业绩均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并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所附截图必 须包括相关查询网页地址栏,否则该发票无效。 2.6投标人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2.6.1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6.2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 以上2.6.1、2.6.2项须提供承诺函并附以下网址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中的“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 息平台违法失约信息。 2.6.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 截图; 2.6.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查询截图; 2.6.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 截止之日)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单位行贿犯罪查询截图。 注:投标人信誉要求的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2.7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经营 状况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 2.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9.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任意一方牵头均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 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 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具备与其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2.9.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公告2.9。 3、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6年03月 20日23时00分至2026年03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 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 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 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 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 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 ”说明。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除外如有)。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为2026年04月13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远程开标准时参加。 4.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 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 担相应责任。 4.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4.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 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5.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 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 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 ,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 的 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甲39号 联系人:姚秀明、王佼杰 联系电话:
0471-2356322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樊璞、段海明、祝水全、许小佳、罗杏通、何照新 联系人:樊璞、段海明 联系电话:
15024940221、13754095480 邮箱:15024940221@139.com、13754095480@139.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层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 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8、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 台 (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 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 法转载,均为无效。 9、附加项 10.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唱价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 标文件。 10.2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 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39-0123,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至 12:00 下午 13:00至18:00。 10.3 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采购过程中往来信息均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 (
http://b2b.10086.cn)发布。在采购结果确定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 系统信息,未及时提取信息责任自负。 10.4 本项目实行单轨制无纸化,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应答文件。 (1)本项目取消现场公开唱价环节,本项目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在线开标,由投标 人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在线查看并确认开标信息。本项目采用系统远程开标,开标 不再组织应答人召开现场开标会议,请投标人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 标会议。(2)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设定应答截止时间后的1小时内为应答人线上查看开 标记录的时间段,所有投标人均应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ES系统查看开标信息,上述时间段结束后投 标人将无法查看开标信息。逾期未查看开标信息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3)投标人如对开标 有异议的,可在应答截止时间后的1小时内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提出,过时将不再受 理。 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