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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政采云]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喀什经济开发区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编制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剩余17天 新疆 喀什
原文链接
地区
新疆 喀什
类型
招标公告
当前状态
剩余17天
发布时间
2026-04-06
预算
2000000元
截止时间
2026-04-27 11:00
招标人
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

正文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JKFQZFCG(GK)2026-01-01

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编制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 金额(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编制,有效拓展发展空间、优化空间范围,为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强化对外开放平台功能、提升区域辐射引领作用、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提供必要的空间承载基础。科学合理编制成果,形成喀什经济开发区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并根据相关需求编制扩区并调区相关申报材料,经喀什地区层面审查后,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最终上报国家相关部门。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成果编制完成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喀什地区层面审查,并形成完整材料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最终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7日 至 2026年04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1850998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573948979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国虎

电 话:1573948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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