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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秭归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剩余11天 湖北
原文链接
地区
湖北
类型
招标公告
当前状态
剩余11天
发布时间
2026-04-07
截止时间
2026-04-20 09:00
招标人
秭归县第一中学

正文原文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秭发改审批〔2025〕2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为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秭归县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 工程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标段名称:秭归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秭归县第一中学校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一栋教学楼、一栋学生宿舍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3808.29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8157.36平方米,学生宿舍楼5400.93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250.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建设规模30班,主要功能为普通教室、机动教室、卫生间、走廊等。新建学生宿舍建设规模100间,主要功能为学生宿舍。新增学位1550个。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等室外工程。 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6.计划工期:总工期 410日历天。其中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任务,365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 7.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 2)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联合体申请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1)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 (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 2)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申请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承诺书。) ( 2)申请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或C3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 施工人员 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5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或其分公司, 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 , 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 申请 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即 1个牵头人 1 个成员方),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 (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电子投标文件其它签章由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 ; (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 总承包 合同,就 工程总承包 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申请人 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 企业)声明函》。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申请人在制作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 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 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定标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推荐11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当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当有效申请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 为 2026年 04 月 08 日至 2026年 04 月 13 日 17时30分止。申 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 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申请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申请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六、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6年 04 月 20 日 09时00分。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申请文件上传, 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 “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申请文件解密 1、本招标项目申请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申请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http://g gzy.sc.yichang.gov.cn/ ),公告 为 2026年 04 月 07 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第一中学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 23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9977104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 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金猇路 299号32号楼2楼201室 项目负责人:付江华、佘 高莹、覃磊 联系电话:18972013301、18907209006 十、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 8号 电话:0717-28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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