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条件 本 江苏省公安厅侦查中心项目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投资发[2025]106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21号院3号楼;2.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21号院3号楼;项目总改造面积2340平方米,主要包括:(1)房屋改造,含业务用房内部和屋面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等配套设施改造等;(2)指挥调度大厅智能化改造,含视频调度、信号传输、多媒体会议、显示、机房工程等系统;2.3招标范围:江苏省公安厅侦查中心项目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详见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