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包头大街加油站无接触洗车机及配套无人值守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为自筹资金56万元,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二、 项目概况 规模:包头大街加油站无接触洗车机及配套无人值守设备,4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包头大街加油站无接触洗车机及配套无人值守设备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二)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一份,提供合同关键页;(三)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