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遗址展示基地建设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65322725112800170003)已经批准,资金 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2.86%、自筹17.14%,招标人为民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 2.项目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3516.87㎡;(1)其中尼雅遗址展示基地建筑面积:3150.84㎡,占地面积:2049.30㎡,建筑高度13.75m,地上两层,一层建筑面积2049.30㎡,二层建筑面积1044.25㎡,一层主要功能:尼雅遗址展示中心、多功能厅、观众入场区、演员候场区、卫生间、消防控制室、服装乐器库房、化妆间;二层:尼雅遗址展示中心、舞蹈室、乐器排练室、控制室、卫生间等;消防、通风等室内附属配套及设备购置;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