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一、 本项目双井子镇王河地块总流转期限为30年;补充说明:以上实际租期起始时间,最终以双方签订正式《土地出租合同》之日起计算;终止日期以据实顺延后的日期为准;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双方不再享有或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若因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导致期限无法按约定执行,双方按相关规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法定程序解决;二、流转用途及限制条件 为严格遵守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交易风险,结合项目实际,明确以下流转用途及限制条件,受让方需严格遵守:1.土地正式投入使用前,所有涉及土地平整、附属设施检修、配套设施完善、土壤改良等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出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受让方开展上述工作前,需将施工方案报转出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严禁擅自施工、破坏土地现状及周边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