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南州泽库县尕群曲河道治理工程(二期)已由黄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以黄水字【2025】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水利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水利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尚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青海省宁秀镇 招标范围:本次治理段位于G227 国道公路桥以下段至县界段 (K31+900~K40+543 段),治理河道1条、长8.643km;修建护岸32段、总长5.144km(左岸16段、总长2.361km, 右 岸16段、总长2.783km), 采用直立式生态网箱断面;穿堤暗涵9座(总长3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