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4、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实际交易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13%,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 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