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暂扣车辆停车场租赁费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2日 13: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3000260319195541-13336595 项目名称:暂扣车辆停车场租赁费用 预算编号:1326-00004717, 1326-K0000539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00000元 ( 国库资金:16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包1-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名称:暂扣车辆停车场租赁费用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暂扣车辆停车场租赁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仅面向小微企业进行招标; 6.本次投标为网上招标,响应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7.供应商须有《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备案证明》(单位名称须与营业执照一致,场地地址须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一致) 8.供应商须有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场地须在宝山区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9日 至 2026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 ; 纸质版响应文件 送至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2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网上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电话形式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路245号1号楼 联系方式:
021-5612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联系方式:
021-51261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浩天 电 话:021-51261350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