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 联合体投标的,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 )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 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咨询任务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3.3 投标人 “ 类似业绩 ” 数量要求:/;“ 类似业绩 ” 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 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 类似业绩 ” 数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