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师范大学17号学生公寓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宁夏师范大学17号学生公寓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社会审发〔2026〕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资金由学校多渠道筹措解决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师范大学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师范大学古雁校区内东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学生公寓 1栋,占地约15.84亩,建筑面积22264平方米,主要设置学生宿舍、公共卫生间、洗衣房等,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工程 。 建设内容: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基础与地上一层之间设隔震层,一站式服务用房 (一层)下方设置局部地下一层,地下一层层高4.8米,一层至九层层高3.9米,屋面设备层层高为3.3米,室内外高差为0.45米,室外地坪至屋顶完成面的建筑高度为36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的建筑高度为37.3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22263.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117.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5.78平方米 。 4 人间普通宿舍 410间,2人间无障碍宿舍5间,总床位1650,宿舍居室类型3类,宿 舍规模为特大型。 室外附属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项目用地内的道路、场地硬化、给排水、供热管网,强电、弱电线路,以及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 招标范围:对 宁夏师范大学 17号学生公寓楼项目 进行 ①总平面规划设计; ②初步设计;③施工图设计 (包含土建、装饰、强电、弱电、火灾报警、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室外工程等项目完整建设所需的所有内容) ; ④BIM技术应用;⑤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⑥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规划手续办理及各类验收等建设期对应的全过程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 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 主体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 主体 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 , 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 6 - 04 - 09 起至 202 6 - 04 - 16 23:59 (北京时间 , 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 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 登录 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 ,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2026-04-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951-6198535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师范大学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 项目负责人:赵平 电 话:0954-207944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40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新材富汇大厦12楼 联系人:张银(项目负责人)、马丽、李瑾 电 话:15349609756 202 6 年 04 月 09 日 [A6400000141100841001001]宁夏师范大学17号学生公寓楼项目设计.NX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