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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黑龙江省交通物资有限公司涉诉案件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剩余5天 黑龙江 哈尔滨市
原文链接
地区
黑龙江 哈尔滨市
类型
招标公告
当前状态
剩余5天
发布时间
2026-04-09
预算
30000元
截止时间
2026-04-14 09:00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正文原文

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2.1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604-0043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物资有限公司涉诉案件采购项目(二次) 2.3项目概况:因我方与相关方就土地委托经营事宜产生涉诉纠纷,需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实现解除相关委托协议、收回案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合法诉求。 2.4采购内容:本案全流程专项诉讼法律服务,包括案件梳理、法律文书起草、庭审代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法律支撑等全部事宜,助力实现采购方核心诉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01标段。 2.6服务期限:自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如有)判决及相关谈判、协调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2.7询比最高限价:30000元 2.8预算金额:30000元 2.9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10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11付款方式:本项目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自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2.12服务质量要求:( 1)接到委托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案件初步法律分析与诉讼方案。 ( 2)案件关键节点(立案、开庭、调解、判决)提前 2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我方。 ( 3)全程专人对接,响应咨询不超过 4 小时,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 4)确保诉讼思路紧扣20 年委托期限法定上限、超期无效、受托资格终止核心要点,全力实现停止付款、解除协议、收回土地三大诉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近 3 年 ( 2023年4月1日至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 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及失信惩戒记录。供应商自行出具的近 3 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及失信惩戒书面承诺函(加盖律所公章)。 3.3人员要求:为本项目组建专属办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 2 名专职律师,需明确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具体分工并提供团队分工说明; 供应商需提交《主办律师任职承诺函》和《协办律师任职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不良从业记录,自愿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4业绩要求:无。 3.5供应商信誉要求 (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 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应提供 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https://credit.acla.org.cn/ ) 或 项目所在地司法厅(局)官网 中体现负责人、合伙人 / 出资、管理关系、交叉任职的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 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批复 / 证明材料 。 (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 6) 未被司法行政部门列入 律师事务所严重失信名单 、未被纳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以 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项目所在地司法厅(局)官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为准 。 (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8)近三年(2023年 4 月 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和 主办律师 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9)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zc.hljsjtjt.com)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 (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 1 采购 文件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10 日 00时00分 至 202 6 年 04 月 14 日 00时00分 ( 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 “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 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 供应商 ,须在本平台完成 供应商 注册,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 采购文件 。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 供应商 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 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0451-88330005;QQ:2315459505 。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 供应商 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 交纳 采购文件 工本费 ① 采购文件 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 供应商 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 采购文件 费用。若存在任一 供应商 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采购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二)不同 供应商 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视为 供应商 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 供应商 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 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及开启时间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 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 0分 。 供应商应使用 采购服务平台 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 加密、递交 。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 采购服务平台 ,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及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 其他 本项目通过 采购服务平台 实行 全流程电子 招采 ,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 帮助中心 — 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 门户网站下方 技术支持电话。 9. 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33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313635557 采购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 20号A栋3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45056258 10.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场投资部 电 话:0451-8139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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