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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枝江市鲈鱼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二期工程5#车间)招标公告

剩余20天 湖北
原文链接
地区
湖北
类型
招标公告
当前状态
剩余20天
发布时间
2026-04-09
截止时间
2026-04-30 09:00
招标人
枝江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正文原文

招标条件 枝江市鲈鱼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二期工程 5#车间) ,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 [2025] 310 号文批准建设,资金 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枝江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君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枝江市鲈鱼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二期工程 5#车间)

2.2 建设地点:枝江市

2.3 项目概况及内容:对枝江市鲈鱼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二期工程) 5#车间进行工程施工, 建设内容 包含: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车间 1栋( 建筑面积约 1113㎡,最大跨度20.6米,高度5.93米)、车间内 设备采购包含粪便自动分离系统、流速调节系统、旋涡消除管、除菌防堵微滤机、多功能溶脱气机等设备清单范围内的新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内容、 室外配套附属设施等。

2.4 招标范围:完成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包含土建及设备采购安装 )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91.05万元

2.6 建设资金 上级资金。

2.7 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

2.8 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及以上标准;设备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和施工图纸要求的合格产品。

2.9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3.1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 (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 建筑工程 任务的成员)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 机电安装工程 任务的成员)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拟承担

本项目负责人应具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和机电专业(注: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 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 ; 若 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须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建筑工程专业,联合体中承担机电安装工程任务的成员委派机电专业),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拟派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

1、C

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

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

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枝江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

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投标人拟派

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提供2025年 10 月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现场关键管理人员、联合体中承担机电安装工程任务成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若有)),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两家 (即1个牵头人、1个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 4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3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注: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工程建设 - 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 4 月 10 日 至 2026年 4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6年 4 月 30 日 9 时 0 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 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 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 190 号) 5 楼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

8.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式为投票表决法 _ 票决数量法。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 4 月 9 日 。

10.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胜利路 19号

联系人:罗 先生

联系电话:158277246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君冠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马店路十二号建宜小区办公楼三楼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677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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