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DLZFCG2026082-4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 【 多轮次报价 】 预算金额 3.584万元 最高限价 (起始价) 3.584万元 项目 概况 采购内容概述:采购考勤专用摄像头、专用存储设备、硬盘及考勤软件。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 成交供应商
数量:确定 1 名成交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新考勤设备及系统由原厂商运维保障,质保期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质量规范、标准等。 其他要求:无。 详见附件 1--供应商资格审查文件(登录供应商系统端口下载)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 资格 审查标准
1.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信用:未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竞价 项目。 ( 4 ) 按要求填写竞价资格文件。
2.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无。
3.竞价资格获取 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平台使用费、上传竞价资格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获取竞价资格。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
本项目 竞价活动 。 注:1、具体竞价资格文件提交要求及格式内容详见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2、竞价资格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平台拒绝接收逾期提交的竞价资料文件,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3、如上传的资料中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供应商须注意保护,平台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4月13日14:00 上传竞价资格 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4月13日14:00 特别提示:1.供应商需于上传 竞价资格文件时间截止前 上传。否则无法参与项目竞价,建议供应商提前 2小时上传文件。
2.新点标证通移动CA办理流程。 (1)为保证顺利 参与
本项目竞价活动,请及时办理新点标证通移动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58188113 (工作日:9:00-16:30) (2)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www.dlygcg.com/zlxz/008003/20250603/95edbc7f-5860-4fc8-8c1f-8876f294227e.html
3.未办理新点标证通移动 CA的供应商无法参与
本项目竞价活动。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 预 审。 审查时间:2026年4月13日14:00-14:30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竞价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推送至竞价大厅。 竞价规则和竞价须知 竞价时间 2026年4月13日14:30
1.自由竞价期:2026年4月13日14:30-15:00
2.限时竞价期:2026年4月13日15:00,不限轮数,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20秒。 报价模式 向下,网上竞价,不限竞价次数,最终报价价格最低的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竞价单位 元 报价阶梯 1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 规则 系统操作:供应商需在 “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提交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 多次 报价, 一旦报价 不可撤销 , 请供应商务必慎重确认报价 。 (资格审查阶 段提供的报价单用于后续供货报价统一折扣的核算,最终有效报价以系统内提交信息为准, 竞价开始后请务必在系统中完成报价提交,否则视为未参与竞价 ) 本次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延时竞价期两个阶段:1.自由竞价期:在此期间,供应商可以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低于现有最低报价(首次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即为有效报价,准确时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2.限时 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 限时 竞价期。 限时 竞价期可由一个或多个 限时 竞价周期组成。在一个 限时 竞价周期内如无人报价,当前的最低报价供应商推荐为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竞价活动结束;如 限时 竞价周期内有人报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延时竞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 限时 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推荐为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竞价活动结束。 注: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运费、税费、人工费产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2.若供应商报价相同的 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必须有三家供应商 参加报名 ,否则
本项目终止。
4.若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视情况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竞价须知
1.本须知适用于在 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 平台 ( 以下简称平台 ) 的网络竞价 采购 活动。 参加 网络竞价活动的 供应商 应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内容并严格遵守。
2.供应商 使用已注册的平台账户,登录平台 、 报名参加项目、缴纳平台使用费、 参与网络竞价活动。 供应商 应于网络竞价前,登录平台了解相关操作指引。
3、供应商一旦提交报价,即视为已完全满足以下要求:在网络竞价前,已全面知晓项目在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及其附件、本须知中的全部内容与条款;同时,已认可并完全接受上述采购公告及其附件、本须知的所有内容与条款;此外,已对采购项目有全面了解,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全部采购需求,无任何负偏离,并完全接受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要求及相关条件。 若 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发现供应商 不满足 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 将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4.平台 不予提供网络竞价终端设备。 供应商 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 供应商 应注意账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安全退出系统。自备终端设备建议使用 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网络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网络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5.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等),并对该账号下发生的所有操作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不得将账号转借、出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如因自身保管不善导致账号信息泄露、被盗用或发生其他安全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 不得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取消其 网络竞价 资格。
7、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如项目取消、采购政策调整、资金未落实等)有权无条件自行决定终止
本项目采购活动(或项目废标),供应商参与
本项目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及相关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制作、平台使用费用、人力等所有投入),无论
本项目后续是否重新组织采购,供应商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主张权利、追究责任或提出索赔等。 相关费用 平台使用费
1.平台使用费:人民币 100/每家供应商 。
2.供应商在 报名 前,须公对公缴纳平台使用费, 否则将无法报名、上传竞价资格审查文件及参与项目竞价。
3.交款人名称须与 供应商 名称一致 , 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与是否 通过资格审查、是否 实际参与 竞价 无关,平台使用费支付后不予退还,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需按标段分别支付平台使用费,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用对公账户进行支付时,请及时与平台联系 0411-65851265 。
4.付款信息如下: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详见系统 中的缴费 账号 )]
5.缴款账号须与注册时填写的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缴款。 注:供应商缴纳平台使用费,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竞价公告 、 公告附件等 的全部内容和条款。请务必在报价前仔细阅读所有相关文件。未仔细阅读文件即 报 价所产生的风险及不利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价保证金 无。 履约保证金(如有) 无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代理 服务费
1.本次代理服务费按 货物 招标标准 30%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金额 *1.5%*30%) 。 成交供应商 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须向 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缴纳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但不需要 单独列项,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并纳入整体报价核算。
2.付款信息如下 (
备注:项目编号 +代理费 ):户名: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大连银行营业部 账号:810023000001083 其他 合同签署 及 履约
1 .应在 《中标(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 3 0日内 签署《采购合同》,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 及其附件 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 等内容 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 相关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 .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发布媒体
1 .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dlygcg.com/);
2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dl.gov.cn/)。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 330号 联 系 人:魏子芮
联系方式:0411-84384161 邮 箱:/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号 5楼0555室 项目 经理:姜工
联系方式:0411-65851242 邮 箱:305551165@qq.com
3.监督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 箱:/ 系统操作咨询 新点 系统客服电话:0512-58188113(工作日:9:00-16:30)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 ( 发送至代理机构项目经理邮箱中 )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 项目 的异议,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相同或相似异议不再受理: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报名截止时间 前(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提出;
2.针对资格审查的异议期:资格审查结束前5分钟内提出。 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 收到异议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回复。 操作指南及附件 操作指南 https://www.dlygcg.com/zlxz/policy_regulation.html 附件 附件 1--供应商资格审查文件(登录供应商系统端口下载) (进入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点击投标人登录--登录供应商系统端口--找到项目--下载文件)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12-58188113(工作日:9:00-16:30)附件 2--其他(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