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2027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南营马拉滑坡治理)(二次) a2d01c5a-6ce0-4c24-bc8b-9d777939fa3d
资金: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2d01c5a-6ce0-4c24-bc8b-9d777939fa3d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中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主要内容为:布设锚索框格梁工程约27束、滑坡纵向长度较长,于滑坡中部布置抗滑桩23棵、截排水措施。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27.61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66.45万元),此金额为估算金额,不作为
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a2d01c5a-6ce0-4c24-bc8b-9d777939fa3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4-10 12:00 监督部门及
联系方式: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1-68855539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查看
本项目的有关时间安排,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于2026年02月03日发布了招标计划。因该项目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期要求紧,为确保项目在2026年雨季前竣工,现依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相关规定,特申请立即招标。具体详见“关于缩短富民县2026-2027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及富民县赤鹫镇地质灾害泥石流治理项目招标计划公示时间、取消招标文件预公示发布的情况说明”。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经办人:潘老师 办公电话:0871-68816187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史攀昆、徐磊、朱杰、陈义丹、华影、李跃海 办公电话:0871-63114071 移动电话:1332054414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600163001001 标段名称:2026-2027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南营马拉滑坡治理)(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1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5-07 09:00
开标地点:富民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66.4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建设地点:富民县永定街道办南营村委会马拉村。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主要内容为:布设锚索框格梁工程约27束、滑坡纵向长度较长,于滑坡中部布置抗滑桩23棵、截排水措施。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27.61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66.45万元),此金额为估算金额,不作为
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3、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并提交合格的完工资料。
4、质量要求: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4)等要求,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5、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6、招标范围:完成项目施工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建设地点:富民县永定街道办南营村委会马拉村。 计划工期(日历天):9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或在有效期内的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并作出承诺。 业绩要求:未做资格要求。 其他:1、投标人应为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或在有效期内的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财务情况说明。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并作出承诺。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专业为水工环地质或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的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7、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施工机械。
8、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s://dkjgfw.mnr.gov.cn/)列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注:投标人提供未发生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开标时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投标人提供响应承诺书) (2)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投标人需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
本项目须落实以下制度:①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②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
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④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制度;
⑤农民工实名制。(投标人提供响应承诺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无效。
12、严禁同一资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施工、监理资质单位,参与同一治理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