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fygc202604-002
项目名称:凤阳经开区环境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2000万 元
最高限价:19555199 .00元,具体如下:服务内容 单项投标限价 单位 综合绿地养护 0.42 元 /㎡*月 苗木养护 2.43 元 /株*月 绿化提升 4971236.69 元 绿化补植 下浮率 ≥20% /
凤阳经开区环境提升工程 ,包含对 经开区管辖区域(凤宁园片区、门台园片区、循环园片区、小岗园片区) 的道路绿化开展常态化养护, 绿化改造提升以及绿化补植等 ,养护绿化面积约 6 0万 平方米 , 具体内容详见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 ( 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 2 ) 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3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1条信誉要求
①-
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 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时间:2026年 4 月 10 日至 2026年4月 30 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 30 日 9 点 1 0 分(北京时间 , 下同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投标 保证金 的 收取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 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等)、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1)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①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账 号:20000395357866600000025000219
②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营业室 账 号:1313072138000384292
③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176731168618
④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6232811720000052469 采用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czfygc202604-002 (招标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 ”。
2)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付款人开户行申请书附言处注明“ czfygc202604-002 (招标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 ”字样,应确保收款人开户行进账单完整反映交易附言内容,由此导致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如下:①电子保函提交要求:a.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 b.电子保函生效时间须为所投项目规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短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 c.投标有效期内未能确定中标结果,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须相应延长电子保函的有效期。 d.投标人存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将予以追缴。
4)采用纸质保函形式具体要求如下:①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保证金电子保函业务应急处置措施。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网络安全事件或者系统原因,以及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以下情况:(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保函文件; (2)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电子保函; (4)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 (5)其他影响电子保函出具的异常情形。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参加开评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核实问题原因。投标人确实已购买电子保函,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投标人可以继续参加开评标。
3.本次招标失败,再次进行招标的,投标人须按照新的账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5.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不适用。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
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
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
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5.供应商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对 招标 文件有异议,请于 2026年 4 月 20 日 17时前(投标截止10日)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可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一份异议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异议,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 >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6.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卜旭东 , 1 3605692650 ; 杜主任, 0550-6722628 。
1.招标人 信息
名 称: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 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
联系方式:杜主任 0550-6722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方式:1360569265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旭东、王纪
电 话:13605692650 、 15755072539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6/04/10 15:15:5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1分36秒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10 15:58:22 办理用时:0天0小时43分32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1分36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3分3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