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景洪市曼弄金湾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5e8635f7-ca3b-45c3-ae6e-c882bc3d8d97
资金: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5e8635f7-ca3b-45c3-ae6e-c882bc3d8d97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008.03㎡,约60.01亩。属于小型体育公园。主要建设内容涵盖拆除、改造、新建和配套设施建设四部分内容。其中:1.拆除内容:原临时垃圾收集点旁卫生间。
2.改造内容:改造原有3号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87.09平方米;改造原6号建筑旁卫生间,建筑面积60平方米;改造原健康步道,长度约1075米。
3.新建内容:新建一栋风雨球场,一层钢结构,建筑面积2306.08平方米;新建室外球场,包括篮球场、乒乓球场、门球场和气排球场;新建一座钢结构风雨连廊。
4.配套工程:建设标识系统、照明、环卫、休憩设施、安防监控及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5e8635f7-ca3b-45c3-ae6e-c882bc3d8d97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4-10 17:00 监督部门及
联系方式: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91-2123002)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景洪市重点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肖瑞 办公电话:0691-2219300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丁羽成 办公电话:0691-2193138 移动电话:1808802355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800202600049001001 标段名称:景洪市曼弄金湾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2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5-08 09:00
开标地点:(市)开标室一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237.5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008.03㎡,约60.01亩。属于小型体育公园。主要建设内容涵盖拆除、改造、新建和配套设施建设四部分内容。其中:1.拆除内容:原临时垃圾收集点旁卫生间。
2.改造内容:改造原有3号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87.09平方米;改造原6号建筑旁卫生间,建筑面积60平方米;改造原健康步道,长度约1075米。
3.新建内容:新建一栋风雨球场,一层钢结构,建筑面积2306.08平方米;新建室外球场,包括篮球场、乒乓球场、门球场和气排球场;新建一座钢结构风雨连廊。
4.配套工程:建设标识系统、照明、环卫、休憩设施、安防监控及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景洪市曼弄金湾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交付使用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在
本项目确认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
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
①和
②项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4)若为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任务分工进行资质的认定。负责勘察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1)项资质,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2)项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3)项资质。
3.3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注册在勘察单位)。 (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4)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可以由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兼任。 注:①上述主要人员均应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保(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即可;可提供非独立性法人的分公司社保),其中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可通过实名登录“信用中国”、“政务服务网”下载,报告版本选择“普通版”,查询时间范围选择“近三年”,报告证明用途选择“招投标”,报告出具领域选择“全选”。 注:投标人按照自身企业所在地发布的关于“以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信用报告即可) 注:操作流程详见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面推行招标投标领域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newsBulletin/newsDetailguid=7f69b88e9b2d4c789448393d1889bc2f&titl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page=bn)附件2。
3.5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在
本项目确认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
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本项目中投标。
3.6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注册在勘察单位)。 (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4)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可以由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兼任。 注:①上述主要人员均应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保(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即可;可提供非独立性法人的分公司社保),其中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业绩要求:无 其他:3.6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5-08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