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红河州屏边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b38a9b7b-7c3a-483d-8c9e-03a7a63c6dee
资金: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b38a9b7b-7c3a-483d-8c9e-03a7a63c6dee 建设规模:新建阿季伍片区DN200-DN300截污管网4.56公里,接户DN100-DN200户管6.45公里,接户井401个。改造老城区老旧排水管网7.15公里,新建昆河路(城区段)居民户截污管网5.0公里,干河片区3.1公里,新建滴水苗城及新荣片区截污管网4.0公里。改造污水提升泵站3个。 b38a9b7b-7c3a-483d-8c9e-03a7a63c6de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4-10 17:30 监督部门及
联系方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730768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王蜜 办公电话:15750028446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朱然 办公电话:13078711359 移动电话:1307871135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00202600146001001 标段名称:红河州屏边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17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5-06 08:30
开标地点:州本级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9855.1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红河州屏边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屏边县玉屏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有养老保险)。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有养老保险);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体要求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无。 其他:(1)联合体各方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拟投入主要专业设计人员要求(除设计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有养老保险)。专业配备齐全,团队成员不应低于3人(其中应包含结构、给水排水、造价专业人员),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 (4)施工企业其他主要人员证书要求: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工地):须具有
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有养老保险);
②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员,提供承诺书。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有养老保险);
③专职质检员持有上岗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有养老保险);
④标准员持有标准员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有养老保险)。 注:(1)上述要求提供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具体月份要求为2025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2)以上证明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格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5-06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