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XM2026-003号
项目名称:和硕县教育系统食堂从业人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47838.56
最高限价(元):1347838.56
标项名称:和硕县教育系统食堂从业人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数量:1 | 预算金额(元):1347838. | 56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食堂从业人员26名(包含厨师、学校后勤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详见招标文件) |
|---|---|---|
|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 1,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 | |
| 本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法人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依法注册、具有合法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至 2026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 器(建议使用360 器或谷歌 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
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0996-5622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硕县金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
联系方式:1939061113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梓轩
电 话:1939061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