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海原支线水源延伸工程已 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发〔 2026〕34号关于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海原支线水源延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为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原县 2.2招标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规模;规划水平 2035年,农村人口、乡镇人口和城市人口平均日供水净定额分别取70升/(人·天)、100升/(人·天)、130升/(人·天);项目区2035年年净需水量987.54万立方米;(二)主要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