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1 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驻马店市驿城区、西平县、上蔡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汝南县等 7 个县区乡村道路畅通扶贫工程,包括各个县区辖区境内县乡道、通行政村公路、通自然村公路及桥梁改建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为:县乡道二级公路改建里程 446.07 公里;县乡道三级公路改建里程 148.18 公里;通行政村公路改建里程 775.87 公里;通自然村公路改建里程 2427.98 公里;桥梁改建 3996.44 延米,以及配套排水、防护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后续设计文件及相关批复为准。 2.2 投资规模:本项目工程费用为 398379.59 万元,工程其他费用 28126.59 万元,预备费 40180.50 万元,合计静态总投资 466686.68 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本项目建设期有上级补助资金 95158.34 万元,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后为项目公司总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公司总投资的 20% ,其余 80% 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 2.3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13 年。鉴于各条公路(桥梁)的建设工期预计不同,应按照各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建设和交(竣)工验收。各公路(桥梁)需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项目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本项目进入运营期。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包括设施的日常保养与保洁、预防性养护、大中修养护运营维护、公路沿线绿化经营和沿线广告设施开发、运营管理工作;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满足移交标准的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 申请人 (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1.2 申请人(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 )应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4.1.3 申请人(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财务要求 a. 申请人(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应提供不低于 30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 30 亿元意向书或贷款承诺函或其他融资证明材料。 b. 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申请人净资产不少于 15 亿元人民币( 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 ,以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年度报表或审批报告。 c. 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申请人(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5% (以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3 业绩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申请人(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单个 30 亿元以上投资的 PPP 项目,总累计 PPP 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40 亿元。(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证明为准。) 4.4 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5 其他要求 4.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6 本次资格预审 允许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施工资质。 联合体申请还应满足以下条件:4.6.1 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人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成员方公司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做限制; 4.6.2 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联合体各方须承诺一旦成交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6.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6.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5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 PPP 项目合同 》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5. 资格预审方法 (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6. 投标报名 6.1 申请人(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 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 ) (
http://ggzy.zhumadian.gov.cn/TPFront/ )进行交易主体注册, 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提交并完善企业投标所需资料信息 , 由企业自行核验通过, 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 CA 锁的要求准备好 CA 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 密钥,完成注册。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 8:00 时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17:3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http://ggzy.zhumadian.gov.cn/ )”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 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6.3 请各申请人(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时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请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 8:00 时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18:00 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300 元,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详见
http://www.zmdgg z
y.gov.cn/ 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8.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9 年 2 月 21 日 8 时 00 分起至 9 时 00 分止。 8.3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105 开标室 。 8.4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9. 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采 购 人:驻马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地 址:驻马店市文新路置地清河苑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96-2918548 10.2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 6 号绿地中心北塔 16 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5837988 传 真:0371-65997388 关于本站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 邮政编码:463000 制作维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346号 累计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