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全部投标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 站(单位名称)的农机牌证制发(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拖拉机号牌(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苍南县永都交通标牌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 人,营 业收入为280.121451 万元,资产总额为136.395395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联合收割机号牌(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行业;制造商为苍南县永都交通标牌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 人, 营业收入为280.121451 万元,资产总额为136.395395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苍南县永都交通标牌有限公司 日 期:2026 年03 月30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 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
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货物名称”。
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5.填写示例:某设备,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对应货物的“所属行业”,如工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营业收入为10000 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 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 网址https://www.miit.gov.cn/)]。 农机牌证制发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LSZC20260009602
项目名称:农机牌证制发
供应商名称:苍南县永都交通标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华星路111号
中标金额:271850.00 元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品牌 |
|---|---|---|---|
| :永 | 都 | 型 | 号:YD-TLJ 25000 面 |
| 6.8 联 合 收 割 机 号 牌 品牌:永 都 型 号:YD-SGJ 15000 面 6.79 |
评审专家名单:续延国,周微,刘丽萍,张丽,宋金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498号
联系方式:88476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项目
联系人:赵伟佳
电 话:0431-81866966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