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景洪市东风木材厂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5ad98d02-f650-4b8a-b63d-bce2ee149613 资金 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5ad98d02-f650-4b8a-b63d-bce2ee149613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4420.82平方米。二期建设内容包括锅炉房、室外强电、室外交通及弱电、活动板房(食堂及倒班宿舍)、围墙、绿化工程、设备基础、消防水池和柴油发电机房。 5ad98d02-f650-4b8a-b63d-bce2ee14961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4-03 17:00 监督部门及
联系方式: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691-2123002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景洪市东风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王雪 办公电话:0691-8995700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丁羽成 办公电话:0691-2193138 移动电话:1808802355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800202600044001001 标段名称:景洪市东风木材厂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1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4-28 09:00
开标地点:(市)开标室一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2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4420.82平方米。二期建设内容包括锅炉房、室外强电、室外交通及弱电、活动板房(食堂及倒班宿舍)、围墙、绿化工程、设备基础、消防水池和柴油发电机房。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须【小于等于二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3.
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
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3.
3.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提供有效的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2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且提供有效的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3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且提供有效的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无 其他:3.
3.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附件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且提供有效的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资格证(岗位证)”证书有关情况应当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得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官方网站(如:各省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的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若证书无效或无法查询或人员存在挂证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需在“统一监管平台”上“赋码”);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并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可通过实名登录“信用中国”、“政务服务网”下载,报告版本选择“普通版”,查询时间范围选择“近三年”,报告证明用途选择“招投标”,报告出具领域选择“全选”。 注:投标人按照自身企业所在地发布的关于“以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信用报告即可) 注:操作流程详见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面推行招标投标领域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newsBulletin/newsDetailguid=7f69b88e9b2d4c789448393d1889bc2f&titl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page=bn)附件2。
3.8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须【小于等于二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4-28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