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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赣州市客家大道西延工程(三江段)三江大桥工程及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城西大道三标段(K7+135-K8+550)项目检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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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江西 赣州市
类型
招标公告
当前状态
剩余21天
发布时间
2026-04-03
截止时间
见详情
开标/开启时间
2026-04-24 09:30
项目编号
赣宏大招字〔 2026〕第1号
招标人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客家大道西延工程(三江段)三江大桥工程及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 -城西大道三标段(K7+135-K8+550)项目检测

2、招标人: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建设地点:赣州开发区三江镇 。

4、项目规模:包含桥梁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路基边坡防护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项目建安费约 37809 . 28 万元 ,

本项目 检测费 控制价为 160 万元。 (最终以工程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 财政资金及自筹 。

7、检测工期:招标人通知进场检测,路基压实度和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等能现场提供检测数据的必须在现场提供初步检测结果。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 7天内向甲方提交正式盖章的检测报告。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延误出检测报告时间的,每次每延误一天向招标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涉及方案调整等重大变更除外)。

8、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质量检测工作,具体涵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道路工程检测、桥梁工程检测等类别,检测内容需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所须的检测资料。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检测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 ,专项资质需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桥梁及地下工程(或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专业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

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包含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桥梁及地下工程的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合格证或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并提供开标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开标前连续 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为单位在编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则需提供能证明其为在编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技术负责人具备

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包含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桥梁及地下工程的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合格证或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并提供开标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技术负责人为单位在编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则需提供能证明其为在编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5、拟派3名(含)以上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均须同时具备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桥梁及地下工程的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合格证或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及提供开标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检测人员为单位在编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则需提供能证明其为在编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6 、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 “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

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7、投标截止日,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限制在本地区投标;

8、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为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但须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 各 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双 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注明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 双 方将向 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 联合体 双 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在本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投标。若联合体任何一方违反前述约定,该违约方针对

本项目的所有投标(包括其单独投标、所参与的所有联合体投标)均无效,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相关投标 。

三、其他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 15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赣州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平台优化升级运行的通知》等要求,按照数据接口标准,将市工程智监平台下发的工程项目信息导入本机构业务信息化系统,确保工程项目信息一致,并将检测试验及报告数据上传至市工程智监平台,获取检测报告唯一性标识(监管码)。检测机构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与市工程智监平台联网条件且存储不少于12个月的视频影像资料,视频监控应有效覆盖收样大厅、检测试验和已检样品留置处理区域等检测场所;视频内容应体现检测人员、设备、信息和操作等主要信息,影像记录与样品原始记录对应,能够通过影像资料回溯样品试验操作过程。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者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 15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南康区、蓉江新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

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按每天 3000 元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 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 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检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 工作人员:0797-8161315,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

开标时间:202 6 年 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六、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2、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发布的

本项目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

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电脑操作也可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操作),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jxgz.ebpu.com/

5、有关

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云

联系人:陈文萍

联系方式:0797-65777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明

联系人:陈静静、 卢浩

联系方式:18172707641 202 6 年 4 月 3 日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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