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项目详情
← 返回
2026-04-08

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询价公告

辽宁
原文链接
地区
辽宁
类型
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8
预算
485400元
采购单位
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正文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81-00033

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5400

最高限价(元):485400

采购需求

查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8日18时00分至2026年04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民市南郊路18号

联系方式:024-27600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河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24-27617599 邮箱地址:zfxg4488-xms@shenyang.gov.cn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4-27617599 Notice Type:询价公告\nProject Code:XX26-210181-0079\nDistrict:沈阳市新民市\nPublish Date:2026-04-08\nDeadline:2026-04-14\nBuyer/Publisher: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Amount:['485400']\nState:已发布

匹配模板

评审得分映射与证据索引模板
类型:评分索引 · 行业:通用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匹配度 58%
按服务类项目通用模板兜底推荐 预算 48.54万元 可适配
资格审查资料册-政府采购标准模板
类型:资格册 · 行业:通用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匹配度 58%
按服务类项目通用模板兜底推荐 预算 48.54万元 可适配

附件列表

暂无附件
当前项目暂未同步到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