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H26-210422-00015
项目名称:清永陵东、西配殿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52600
最高限价(元):1852600
查看 本次工程为对清永陵东配殿和西配殿本体进行修缮。重点在于解决清永陵东配殿和西配殿瓦面破损、木基层腐朽、墙体裂缝外闪等现存的一系列病害问题,防止病害的进一步扩大,以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8日-2026年11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供应商)资质要求: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时间:2026年04月13日12时00分至2026年04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清永陵文物管理所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联系方式:024-55154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8053113 邮箱地址:fsyfzb@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717020102000019818002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丽娜
电 话:024-58053113 Notice Type:竞争性磋商公告\nProject Code:XX26-210422-0050\nDistrict: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nPublish Date:2026-04-13\nDeadline:2026-04-20\nBuyer/Publisher: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nAmount:['1852600']\nState: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