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平新采招标-2026-6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600,000.00元
最高限价:86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6285号-1 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2026 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8600000 是 86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8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承担新华区范围内56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及3座桥梁的日常维修维护。
5.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
5.3资金 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5.5招标范围:承担新华区范围内56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及3座桥梁的日常维修维护,包含但不限于机动车道维修及标线施划、人行道设施维修、雨污检查井维修及管网清掏、疏通,广告牌拆除、路灯照明维修安装、桥梁检测维修等。
5.6质量要求:合格
5.7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1.时间:2026年04月14日 至 2026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1.时间:2026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时间:2026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5-7666036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稻香路与优胜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3781081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10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23372357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233723572
地 址: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7楼 邮编:467000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375-2693988 标准化建设 亲清政商 异地项目公示 官方微信 常见问题